离婚纠纷中,若一方当事人在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存在遗漏部分资产的情况,将会面临着合法权益受损的风险。
此种情况下,没有进行清晰分割的财产权益很可能在未来的岁月里无法得到充分维护和主张,亦或是在另一方实际控制、使用或处置这些财产的过程中,导致其价值出现贬值现象。
更为严重的是,这还可能对未来的财产分配公正性产生负面影响,从而给个人经济状况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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