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后负债逝者的亲属是否有偿还债务的责任
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应当根据不同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义务,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要区分死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债务人本人偿还个人债务,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2.要区分死者的近亲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前提是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未继承遗产的,不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但债务的清偿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继承人可以不承担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责任。
二、债务纠纷如何起诉
债务纠纷起诉的流程如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
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6.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三、如何申请拖欠债务的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如果人民法院收到书面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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