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岩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龙岩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材料
1、在规划区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书
2、在规划区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在规划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委托他人代办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正式委托书原件
5、龙岩市行政区域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房所在地户口簿或工作证明
6、房屋产权为夫妻双方共有或配偶一方独有的,应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房屋产权共有人为直系亲属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现场办理:居民身份证(供核验),网上申请:居民身份证上传(正反面)
9、申请人银行储蓄卡
10、工程预(结)算书
三、龙岩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转移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转移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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