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下列情况的合伙公司会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的;
2、合伙公司经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公司只有一个合伙人,已经满三十天;
4、合伙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
一、有限合伙退伙需要所有人签字吗
有限合伙退伙有协议退伙和当然退伙两种,是不需要所有人签字的。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二、公司法合伙公司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法合伙公司的特征有:1、生命有限,合伙公司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3、相互代理,合伙公司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5、利益共享,合伙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如何偿还债务
1、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
(1)清算组织的构成。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2)清算组织的执行。
3、合伙债务的偿还顺序
4、合伙企业债务的行使期限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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