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可以通过被吸收合并等方式变为总公司的分公司,成为分公司后即不承担民事责任,相应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一、分公司注销债务承担的方式是什么?
分公司注销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属于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注销后,分公司的债务应该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开分公司可以有其他股东吗
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总公司才设有股东。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设立分公司所需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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