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其中情节恶劣主要是指指挥人员或者担负其他领导职务的军事人员,对部属进行肉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摧残时间长、次数多、手段残忍毒辣等。
虐待部属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虐待部属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四百四十三条
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文3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