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擅自发行股票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行为人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是擅自进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同时该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在实践中,后果严重可以理解或掌握为给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购买者造成重大损失。满足以上条件即可立案。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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