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为:
1、母亲再婚,母亲的亲生子女没有和母亲共同生活或者子百女成人已经工作或者随亲生父亲生活;
2、母亲再婚后新组家庭的丈夫去世。母亲的亲生子女没度有和新组家庭的丈夫形成继子女关系;
3、如果新组家庭的丈夫没有立遗嘱,因此母亲的亲生子女不能继承新组家庭的丈夫的财产;
4、新组家庭丈夫去世,丈夫如果没有立遗嘱,丈夫的遗权产由丈夫的父母,丈夫的亲生子女,还有丈夫的现任妻子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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