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滁州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1.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审批表
2.公证员执业证
3.拟任职所在地司法局审核意见
4.照片
二、滁州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有哪些手续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需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初审),到(或邮寄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或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送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3.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作出决定,办结后交由窗口发放,根据申请人要求快递或到窗口领取结果材料。
三、滁州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核准办理依据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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