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公路施工作业验收需要什么材料
施工单位自检自查报告;验收申请;该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二:长沙公路施工作业验收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三:长沙公路施工作业验收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根据《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进行现场勘验。
4.决定:主管领导做出许可决定,承办人制定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
5.送达:审批流程完成后,十日内送达或网上领取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件。
6.结束:送达完成,许可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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