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登记前彩礼陪嫁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一、女方的嫁妆钱各归谁
女方嫁妆一般是婚前财产,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
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嫁妆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法律认为属于赠与行为,且分如下几种情形: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属于个人所有或者共同共有。
三、女方陪嫁可以要回吗
从中国传统习俗来说,嫁妆是女方带来的物品或者钱财。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但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取得的嫁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可能并不能全部要回,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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