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压车不给卸车怎么处理
1、遇到压车不给卸车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八百三十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二、起诉一般需要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自卸车修完发动机报废从江消协调解后消费者获赔
近日,从江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宗汽车维修纠纷,双方已达成协议,从江县北上新区某修理厂赔付消费者黄某损失8000元。
前不久,黔南州独山县消费者黄某将一辆柳州乘龙自卸车送到从江县北上新区某修理厂修理,修好后,黄某驱车行驶42公里至厦蓉高速公路洛香段时,汽车发动机突然发生抱死故障。黄某迫不得已,拖到榕江县一修理厂进行修理,检修工人检查发现一、二缸曲轴抱瓦致使汽车发动机报废。事故发生后,黄某向从江县某修理厂索赔,但该修理厂认为此事故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随后,黄某来到从江县消协进行投诉。从江县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经调查,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此次纠纷主要责任在修理厂,但黄某也存在一定的技术问题。鉴于以上情况,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后经工作人员多次耐心劝导,双方最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达成协议:修理厂赔偿消费者黄某经济损失8000元,黄某将损坏的发动机部件返还给修理厂。至此,一场汽车维修纠纷宣告结束,双方对消协的调解行为赞赏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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