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虚假增资怎么处理倘若公司之创始人和股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相关规定,未能按期交付应当缴纳的货币或实物资产,亦或是未能完成相应财产权利的转移,从而导致虚假出资行为的发生;抑或在公司成功设立之后,故意抽逃其已经投入到公司的资本,且此种行为的涉案金额较大,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后果,甚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金。若单位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则应对该单位施以罚金的惩罚,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同样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公司虚假增资属于什么行为根据中国《公司法》之相关规定,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在创立阶段应依照公司章程的约束,诚信履行其出资义务。倘若未能切实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那么他们将会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涉及到虚假增资的情况下,如果某位股东尽管没有实质性地履行出资义务,但却通过制造虚假文件等手法虚报注册资本,从而误导公司登记主管部门,成功获得了公司登记,那么这便构成了虚假增资的违法行为。在此种情形之下,其他股东亦需承担起连带责任。若经查证,其他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确实存在虚假出资的现象,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股东将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倘若创始人和股东在其建立和运营公司的过程中,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法规规定,涉嫌以欺诈手段进行虚假出资或者恶意地抽逃资本金(且数额巨大,造成的不良影响极其恶劣),那么他们将会面临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同时还会被处以虚假出资或抽逃金额2%-10%的罚款。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则会对相关单位施加罚款的惩罚,而对于直接责任人,也将按照相同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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