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累犯是否可以适用缓刑,有哪些法律规定我们应该理解,累犯是不能被应用缓刑的。
在中国的刑事法律框架下,这是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缓刑只有那些被判3年或更轻有期徒刑或拘役,且不太可能威胁到社会秩序的人才有可能享受这个优待。
具体来说,如果你被判了有期徒刑以上程度的刑罚,而且在5年内再次犯罪,那么就会视为你的累犯。
这意味着你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但在特殊情况下,过失犯罪和未满18岁的罪犯可以得到特别对待。
另外,对假释犯罪人员,他们的累犯时间也会从假释结束日期开始计算。
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例外,就是对累犯案件以及犯罪团伙中的头目,一般都不会考虑给予缓刑,因为这些人都具备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累犯是否可以取得取保候审关于累犯是否能申请取保候审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公安部门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执行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来说,若其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是处于哺乳期且尚需喂养自身孩子的特殊人群,只要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这些人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尽管累犯往往被视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险性,但是,如果符合上述所述的条件,从理论上来讲,他们仍然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依据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累犯依法不得适用缓刑,其核心目的在于确保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持续发展。所谓“累犯”,实为在五年期限内再度触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的犯罪分子,但若系过失犯罪或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予以排除在外。此外,对于获得假释的囚犯而言,其累犯期自假释期满之日开始计算。关于累犯案件及其涉案集团的首要分子,因涉及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通常情况下不会予以缓刑的考虑。而缓刑则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且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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