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铁路被撞火车未停承担半责
时间:2023-06-03 10:04:26 11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2004年11月17日10时27分,邢*荣、邢四二人在石太铁路上行线12公里处从南侧向北侧穿越时,被正以每小时28公里速度由西向东运行至此的D31044次重载列车撞伤。邢*荣被撞伤倒在道心,位于石太铁路12公里+120米;邢四被撞伤倒在铁路北侧,位于石太铁路12公里+127米。列车司机在发现机车前50米处有二人抢过铁路线路时,立即采取了鸣笛、减速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石家庄西站二场值班员进行了报告,但却没有停车。当日10时40邢*荣、邢四被救出。经鉴定,邢*荣左前臂截肢属6级伤残,肋骨骨折属10级伤残,左髋关节脱位、髋臼骨折属10级伤残。邢四左耳聋属9级伤残,颅脑外伤属10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认为,邢*荣、邢四是成年人,对横穿铁路所引起的危险性及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应当有足够的认知能力。二人横穿铁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一条“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规定。对于横穿铁路可能遭受严重伤害的后果,邢*荣、邢四采取放任的态度,其自身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虽然被告方司机在事故发生时采取了鸣笛、减速等措施,但并没有停车,显属处理不当,存在着一定过错,被告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井陉车务段是北京铁路局的下属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应北京铁路局对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

全文5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民事赔偿 最新知识
针对行人横穿铁路被撞火车未停承担半责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行人横穿铁路被撞火车未停承担半责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