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想在北京的簋街上新开餐馆已经不可能了,只能盘别人的店面;中国吸引了全世界的投资者,中国投资市场已基本饱和,而更高级别的投资——也就是融资并购,才刚刚开始”。
融资并购,就是用别人的钱、收购别人的企业。现在,全世界的并购资本特别是PE直奔中国,我国是在搞“资本市场全流通”、外资是在搞“私募股权大并购”!例如:2006年欧洲最大的家电企业SEB集团并购“苏泊尔”、美国凯雷基金以2.25亿美元并购了我国行业龙头“徐工机械”;只有融资并购,这是中国企业当下应采用的复合增长之道!
用好别人的钱,首先需要企业“壮筋骨”。怎么才算“筋骨壮”?法律结构是企业的“筋”、赢利模式是企业的“骨”,融资并购需要多用外脑、维权到位,企业应当首先选择融资财务顾问和融资法律顾问,这种双顾问模式的集体智慧,不仅可以降低犯错误的成本、减少失败的概率,更重要的是——能够提升企业的投资估值,这样才会用好“别人的钱”!
策划收购别人的企业,需要企业“讲战略”。策划是最难的,如果仅凭一时雄心和行业统计数据来制定发展战略,即使收购成功也多半会有意想不到的痛苦磨合期。好比结婚,人们要结婚可能几个月就领证儿,但是二三十年才可能真正地适应对方。很多企业家现在都通晓了VC、PE、IPO的投资流程,甚至与多家PE投资人亲身谈着“多角恋爱”,但仍苦于别人结婚是无法学、无法比、无法COPY的事情;而自己心中还存有诸如股份分散、历史补税、定价过低、结汇收紧等等难言之隐。能够做到一洗了之的方法,还是多用外脑——律师,会计师,投行!
融资并购,不能忽悠、要依法“说话”!能运用“财务语言”、“法律语言”提供《投资招标书》的有经验的中国企业家还不多!这“半步之遥”潜在地影响着投资定价、决定着主动与被动的局面掌控。在融资并购前就精心梳理出“增量价值观”的企业,往往能更有说服力地使投资者看到并相信投资后的“复合增长前景”和“利益互生机制”,这是提高投资估值的有效手段。跨越这半步之遥,就能主客易位,使高成长的中国企业处于融资并购的相对主动地位!换言之,善于运用“财务法律语言”,是中国企业应对融资并购时代的一个好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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