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离婚案件的二审还需要开庭吗?大多数情况下,离婚案件的二审可能会举行,也可能不会举行,因为有些夫妇在庭外达成和解,所以案件不需要继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合议庭对当事人进行审查、调查、询问,认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不需要开庭的,可以不开庭
这是我对“第二审离婚案件是否还在审理中”的回答,希望能对您的法律依据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9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例。合议庭对当事人进行审查、调查、询问,认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不需要开庭的,可以不开庭
你知道二审离婚案件开庭那天的结果吗
当庭宣判的前提是:
1.案件事实清楚。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判决。如果事实不清楚,判决就不能执行,必须当庭宣判。判决在当事人住所宣告的,不视为当庭宣告。判决必须在法庭调查后的同一天宣告,或者在第二天定期宣告。判决前的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果只是在法庭上显示量刑率,而故意空查,量刑后辩论,那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庭量刑了
第三,离婚诉讼中是否申请回避。为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司法人员在离婚诉讼中执行回避制度有以下规定:1.司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有直系血亲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当事人的姻亲(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担任本案证人、鉴定人、询问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四)有夫妻关系、父母关系,(五)本人与当事人之间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有关证据(一)未经允许私自会见当事人一方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二)为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的,(三)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产或者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报销费用;(四)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五)向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款、车辆、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房屋等方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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