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都对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做出了规定,以广东省为例,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用于诉讼、仲裁用途。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省公安厅统一开发省级无犯罪记录证明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省内网上申办。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要逐步推行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办证中心“一站式”集中办理。要通过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办事指南,公告办理部门及地址、受理时间、申办方式等信息。根据申请人请求,可开展邮寄投递服务。申请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四)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一、异地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需要异地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1、可以叫需要开具证明的单位发函到你的户籍地派出所,记得叫单位盖章,信封里放好回寄的信封和邮票,单位发函后打个电话给你的户籍地派出所,和民警交待一下就可以了。
2、对于异地是否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根据各地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在广东省,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试行)》第八条规定,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及境外人员。
3、有合法申请事由的,持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4、各地原户籍人员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哪里开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
对于公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两种方法:
1、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2、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证明,其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报社区民警,签字盖章;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出局“无罪”。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4周岁;
2、有北京市户籍;
3、有合法的申请事由。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