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十年前来日本,后来黑过一段时间。5年前通过和日本人结婚由黑转白。我学历不高,学了一手木工手艺,来日本后也一直在**木工艺术品制作会社工作,收入相对稳定有保障。我现在想离婚,但又不知道如何获得今后的签证。该怎么办?
答:其实在签证问题上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因为日本是一个否定移民的国家,对外国人的日本长期居住基本持消极态度。所以日本在给予外国人长期签证时第一考虑的是如何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因此一般情况下只有3类人可以有机会长期滞留日本。
1、受过很好教育的外国人;
2、有特殊技能的外国人;
3、和日本人、永住者结婚的人。
如果一个外国人不符合以上3个条件,往往很难找到和自己情况相对应的签证,这时你可以考虑一种比较特殊的在留资格定住者在留资格。
问:什么是定住者在留资格?
答:根据日本“入管法”,定住者在留资格是指日本法务大臣基于特别的理由给予某特定外国人的一定期限的在日本居住签证(入管法第2条)。按照我们中国人的说法就是“特事特办”。
问:“特事特办”有没有审查标准?
答:时间一长日本政府也总结出了几条审查标准。定住者在留资格审查标准
1、存在必须留在日本的必要条件:如在留时间比较长(3年以内),日本配偶者签证、各种资格签证又不能取得,而基于人道主义原则(如回国已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等)或者公平性的原则必须考虑给予其签证。
2、没有其它合适在留资格。
3、基于一种综合平衡考虑。如果日本人和外国人之间生有小孩,而且又因各种原因夫妻离婚,如果纯粹从日本人配偶签证考虑,该外国人将无法取得而必须回国,势必造成亲子分离这一局面,该情况下可给予该外国人定住者签证。定住者签证可对应多种特殊情况,这里不一一叙述,下期将通过若干实例剖析进一步说明这一特殊而有魅力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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