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向来都是一个购房相对集中的高峰期,一些有购房意向的消费者,常常会借着大假旅游时购房。虽然,在七天的长假可以有充裕的时间选房,但仍有部分购房者因为缺乏房地产知识,选房不慎,给自己造成麻烦。早报《地产》周刊再次提醒购房者,切勿盲目性的买房。
实地考察看清房屋
在假期里,人们有充分的看房时间,因此,最好到房屋建筑施工的第一现场,如果能看到所购房屋,亲自到房屋里面看一看那是最保险的。
据了解,现在售楼处都有销售楼盘的沙盘,但很多开发商都没有按实际比例做楼盘模型,通常放大园林面积,缩小楼宇面积,给人以空间开阔感。因此,作为购房者,你在交钱之前,最好到现场去感受一下。看看其楼书上所说的是否是真实的存在,通过这样一番现场考察,你所买的房屋,就可以基本放心了。
谨慎交纳认购金
一般来说,人们购房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都要交纳认购金。认购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预约,签署认购书以后,购房者必须履行认购书约定的义务。有的开发商在认购书中都有以下类似条款:“买方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干天内,即X年X月X日前携带本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交付房款的收据和其他相关资料,前往某地签署买卖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件。”开发商所提供的这种认购书,将把购房者陷于很被动的地位,因为直到这个时候,购房者都还没有看过合同正本,也没有和开发商协商过合同条款。
巧妙签订正式合同
签订正式合同之前,购房者必须严格审定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原件,其中最主要的是房管局颁发的预售许可证,如开发商未取得该证书就公开销售,则有可能是集资房或是尚未申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楼盘。
在没有看到预售许可证原件之前,一定不能签订正式合同,而且看预售许可证要仔细检查其是否过期,很多楼盘把过期的许可证摆出来欺骗购房者,并且要在许可证中查明自己想要购买的楼栋。
购房也要精挑细选
■不能只因为楼盘的景观、户型、地段、价格等某方面吸引了你,就匆匆签订购书,交定金购房,应当多方面考虑成熟后才交钱下单。
■千万不要轻信售楼人员的假期“特大优惠”,因为价格往往成为开发商玩弄的伎俩。实际上,消费者根本就没有享受到所谓的促销优惠,而得到优惠的,房屋往往存在一定缺陷,多半是开发商急需脱手。
■在看房选房时,要有主见,切记不可看花了眼,感觉哪个都不错,无从下单,错失良机。应当全面分析,采用综合性价比来进行多方面的对比分析,最终确定最佳选择,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屋。
■不要盲目听信一些所谓“置业专家”的观点,该买什么样的房。实际上每个家庭都是千差万别的,因此房屋和家庭适合显得尤其重要。
■城市的发展变化是很快的,只有全面分析城市未来的发展规划,才能掌握先机,买到后期有极大升值潜力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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