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离婚了,我们还是要赡养他们的。父母离婚了,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离婚而消除,即使父母离婚了,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还是存在的,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因此公婆离婚了,还是孩子的父母,成年子女还是有赡养义务的,应当向公婆支付赡养费,成年子女不支付的,公婆有权要求支付抚养费。
儿媳妇是否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一、儿媳妇是否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1、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二、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怎么办
1、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4、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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