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组织意向登记、监督产权单位顺序选房。
为了提高公租房分配效率,我市在“公开摇号、顺序选房”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分配政策,出台了多项配租新政。
1、父母、子女同步选房
今年3月,首次在大兴区高米店公租房项目,试行老年家庭和子女家庭的就近选房,按照我市原来保障房分配政策规定,六十岁以上老年备案轮候家庭可优先选房,而子女可能因不属于优先,排号靠后,面临着不能和父母就近居住、相互照顾的窘境。
实行“同步选房”政策,允许双方按照其中优先的顺序号共同选房,兼顾公平和人伦,让申请家庭感到温暖。
2、新就业无房职工专项配租
旨在通过配租公租房,减轻青年家庭住房负担。此次试点配租对象为新毕业就业职工家庭,家庭成员在京无房,不限收入,资格一次有效,同时首次将符合本市购房政策的外地户籍无房家庭纳入配租范围。配租房源包括海淀辛店、苏家坨和房山良乡3个项目共490套,临近产业园区区域,租金为测定的市场租金水平。配租次序上,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申请家庭可优先配租,申请人工作单位须在京注册,所在行业符合本市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引导居住与产业的合理布局,促进人口有序疏解和职住平衡。
3、先到先得
去年4月,首次在通州光机电公租房项目试点“先到先得”,在现场登记过程中,许多家庭对“先到先得”这种灵活、新颖的公租房分配方式表示欢迎,普遍认为相比再次公开摇号,简化了配租流程,大大加快了从申请到入住的步伐,无需再有过多的等待,也有利于解决职住平衡问题。
法律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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