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非法用途的借条无效,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2、趁人之危或逼迫签下的借条无效;3、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条无效;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借条无效。
一、因赌博产生的债务是否受法律保护
按照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此,因赌博所产生的接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选择不还钱。
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二、借条的效力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借条的效力的法律规定是只要借条相对详细,并且当事人智力正常,神智清醒的情况下签订的,法律效力相当于借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出借方可以向借款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打借条不写本人名字可以吗
不可以,借条中必须写借款人和出借人本人的名字,借条要具备的基本要素,如下: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要明确到年月日)、是否支付利息等基本要素。借款时,出借人务必问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如果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比如走私、诈骗、赌博、买卖毒品或者贩卖人口等等,就应当断然拒绝。否则,如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款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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