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再婚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已将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填写为再婚后,是不可以重新改写成“已婚”的,除非当事人能出示切实的证据。
户口本上的信息,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户籍信息,且在公安部门的电子档案中已录入。当事人的“再婚”,本就是目前最真实的婚姻状态,公安户籍登记机关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再为当事人更改真实的婚姻状况;如果当事人私自更改户籍信息,按照户籍管理制度,该户口本即作废,而且私自更改户籍信息,也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一、离婚后婚姻状况怎么写
离婚后婚姻状况应该填离异。由于婚姻登记机关的信息系统与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系统是没有联网的。需要市民带着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如果户口簿婚姻状况信息和实际不一样,应及时更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一、婚姻状况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流程开具:
1、到居委会所在地去开具一个自己未婚的介绍信,注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还有籍贯,还有就是重要的公章;
2、带上居委会开的介绍信还有带上自己身份证以及户口本,还需要其复印件,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去办理;
3、再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进行拟填表格;
4、再将草拟的表格以及上面所讲到的全部文件都交给办理的工作人员;
5、工作者就会根据上交的资料,在进行网上的填写,填写完之后就可出单;
6、核对一下表格信息的情况是否正确,核对准确无误之后,办理单身证明就已经完成。
二、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迁回原籍,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就可以迁回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2、户口和前夫或前妻分开,单独立户;
3、离婚后再婚,需要迁移户口的,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先向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4、双方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继续保留在现登记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二、离婚后户口本不写离异可以吗
离婚后户口本不写离异是不可以的。离婚后,一方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户口登记机关会在户口本上标注为离异。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材料。户口本上婚姻信息的更正,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根据现行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本上公民的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差错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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