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声称的租期有多长
时间:2023-08-23 08:49:25 33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租赁合同中声称的租期有多长

租赁合同中声称的租期有多久主要由当事人双方自主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租赁合同是否要产权

如果对方是房东的话,应当要求对方出具房产证。订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6.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7.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n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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