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级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是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一、三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3。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0%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二、凉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2021年凉山工伤赔偿计算方式:
一、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x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30%
四、辅助器具费:
计算公式: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五、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x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数额=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x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x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x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x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x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x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x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x75%
(三)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x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x65%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凉山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14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12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凉山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60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48个月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凉山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10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8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6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4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凉山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26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18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10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6个月
备注: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0凉山经济数据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54元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367元
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70元
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056元
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7924元;
(一)农、林、牧、渔业42,940元
(二)采矿业56,446元
(三)制造业49,093元
(四)电力、燃料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3,009元
(五)建筑业45,789元
(六)批发和零售业46,287元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9,063元
(八)住宿和餐饮业36,363元
(九)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76,065元
(十)金融业87,323元
(十一)房地产业53,248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083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90,666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8,106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7,401元
(十六)教育业74,604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86,251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9,877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636元
三、工资3500十级工伤赔多少
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求赔偿。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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