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对租赁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后承租人对房屋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能不能留钥匙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所以租客也不能强行要求房东交出钥匙,但两方可以协商并写入合同。
一、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致人损害
如果说承租人在使用以前就已经存在的租赁物,造成第3人受伤的,一般房东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在使用过程中租客一定要按照房东的嘱咐使用家具。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二、业主是租客吗?
租客是享有部分业主权力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承租人承租房屋后,取得房屋的用益物权,承租人对房屋是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的,但是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利行使业主的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三、房东违约怎么办,房东违约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承租人与房东之间订立的是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超过六个月的房屋租赁需要订立书面合同,租客与房东在合同中应详细约定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租客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房东除退还承租人剩余租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例如租金增加的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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