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毕业生女兵入伍有哪些要求
女兵征集年龄要求为: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小于600度。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征兵对象和基本条件
对象范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
年龄条件。男兵征集年龄要求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年龄要求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政治条件。按照新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身体条件。按照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条件兵另行规定。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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