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实施内幕交易行为的,情节严重的,构成内幕交易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刑最新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全文5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