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其履行职务,可能知系公司的内幕信息,就应列为《证券法》上内幕交易的主体。独立董事泄漏内幕信息而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证券法》规定的相应责任。
一、间接持股是什么意思,间接持股如何兑现
在已经正式实施的《证券法》中,有多处关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份的条文(特别是在有关收购的章节)。但《证券法》本身并未就持有一词作任何进一步的解释。投资者(尤其是法人投资者)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有直接持股和通过其子公司、孙公司、曾孙公司等等而间接持股两种方式。可以肯定的是,《证券法》中的持有决不是单计算直接持股而不将间接持股计算在内。
举例而言,若A公司直接地持有B上市公司4%的股份,同时A公司以30%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C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又大量购入B公司的股票,当C公司对B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也达到4%时,A公司肯定应当举牌公告。否则的话,可能有足够条件和能力的A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其控股的且具独立法人资格的15家公司逐步地分别直接持有B上市公司4%的股份。此时A公司实际上已经具有绝对控制B公司的能力。但B上市公司的其它中小投资者及监管当局却并没有被告知这一重大变化。这显然不是《证券法》立法的初衷和司法的目的。所以,在《证券法》的司法过程当中,间接持股必须被计量进持有中。
投资者(尤其是法人投资者)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有直接持股和通过其子公司、孙公司、曾孙公司等等而间接持股两种方式。
可以肯定的是,《证券法》中的持有决不是单计算直接持股而不将间接持股计算在内。
所以如果间接持股的子公司上市就会变成直接持股了。
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规定
1、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三)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二年内三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的;
(五)明示、暗示三人以上从事与内幕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
(六)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内幕交易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实施或者与他人共同实施内幕交易行为的;
(二)以出售或者变相出售内幕信息等方式,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的;
(三)因证券、期货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二年内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全文1.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