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房地产调控15条”执行首日,建行上海市分行产品创新举措同步推出——
6月1日,即房贷新政执行的第一天,建行上海市分行宣布推出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产品。据了解,这一产品有两种模式可供客户选择。一种模式为在整个贷款期限内均选择固定利率。另一种模式为在贷款期限内选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阶段组合。在执行固定利率期间,借款人每月还款不受升息和降息的影响。固定利率期限和利率划分为3个档次,分别为1-3年(含3年)期,基准利率为6.09%,3-5年(含5年)期,基准利率为6.21%,5-10年(含10年)6.57%(由于4月28日的加息,这些利率比该行深圳试点时要高)。此外,客户在申请时还可以根据个人资信等状况与银行协商,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有所下浮。
房贷固定利率产品激起业内强烈反响,因其骤然出世的背景十分鲜明: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实行有区别的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控制,即: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产品创新步伐还会加强
目前,对于这一新规,上海各银行大多仍在等待总行实施细则。并且就技术细节而论,调整并不会太大。
此前,上海各银行针对多套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均有一定控制:农行规定第一套、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成,第三套及以后房首付比例为3成、4成或更多;深发展第一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成,第二套及以后房首付比例3成以上,沪上其他银行的标准也大同小异。
工行上海市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对多套房贷的控制早已有之,目前的行业惯例是增加一套房,首付增一成。而银监会的这一要求落实后,多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否相应提高,这还需要银监会发布政策,各银行总行制定相关办法下发到各地分行,各地分行再具体落实相关细则。
至于目前市场中出现的多款房贷产品,基本不会受到影响。上述银行经理表示:“影响肯定不如4月底的加息,因为目前房贷产品主要是在还款方式上做文章,提高首付成数,无非是将总的盘子缩小。”不过,他又补充说,“如果市场继续收缩,银行方面只能在营销上下更大的工夫,其中包括加快产品创新。”
建行有关人士介绍,本次推出的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产品使用范围广,建行的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产品和现行浮动利率产品相比,在贷款对象、用途、期限等方面并没有特别规定,所有能够选择浮动利率贷款的客户都可以选择固定利率贷款产品。如该产品同样适用于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即一手房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即二手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同时,该固定利率产品也可以适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在固定利率期限执行期满,客户可根据需要继续选择执行固定利率。
选择关键在于未来预期
由于政策衔接需要过程,对于那些已经签了付款两成的合同,却正好赶上首付提高,但又实在凑不齐3成首付怎么办?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认为,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相应的、非常明确的免责条款,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非双方任何一方过错所致,因此购房人应该可以获得全额退款。
对于多数潜在购房者而言,依然会面对如何选择房贷产品的问题。经过采访,记者发现,九部门意见出台后,这个问题似乎更趋复杂。
对于目前市场已有的房贷产品,如何选择主要依据两条,一是对个人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二是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譬如说,在很强的加息预期下,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产品中,对购房者而言后者具有明显优势。因为在贷款时间相同的条件下,等额本息还款法所要支付的利息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再譬如,在固定利率房贷以及浮动利率房贷中,购房者也很容易作出自己的选择。
但是九部门意见出台后,未来的利率走势将更难判断。光大银行资金部副总经理向前认为,中国目前的利率水平处于近20年来的低谷,而固定资产投资和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利率未来继续上调的可能性仍然比较大。但是也有专家认为,“欲购房者不妨持币观望一段时间。”一家中介机构的研究员则印证了这种观点,他说,“我根本想象不出会有多少买家在6月份买房。”
固定利率房贷适合哪类买房人固定利率房贷适合哪类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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