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矫正人员担保人罚款多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如果被处罚人因为酒驾被交警部门作出行政拘留十五天,作出处罚的机关应立即将违法嫌疑人送拘留所执行;但是,如果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可暂缓行政拘留担保人违反罚款执行。
二、社区矫正人员担保人责任
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第十一条保证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
(二)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第十二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
三、要对社区矫正人员家访吗
《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实行)第32条规定;严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周应到司法所报到1次,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家访不少于2次。普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月中月末,应到司法所报到,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家访不少于1次。宽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个月应到司法所报到1次,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季度家访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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