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微伤鉴定后还能撤案吗
轻微伤鉴定后还能撤案。如果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撤销。受伤后,被害人应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并进行起诉,如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这时就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轻伤害的案件一旦立案,并且当事人自行和解的,以及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并履行完毕的,则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但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轻伤害的案件都可以撤案的,主要是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二、伤情鉴定原则是什么
伤情鉴定原则:
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2.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3.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三、轻微伤鉴定时间是多长时间
轻伤应当24小时内公安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没有规定超过多长时间就不能做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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