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员工在入职前了解到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于是他采取了以下措施:与公司协商解决问题,但未能达成协议;如果不满意公司的回应,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公司履行其责任;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回应也不满意,他前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和诉讼时限为60天。
首先,我们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以解决单位试用期未缴纳社保的问题。在入职之前就就可以谈清楚,试用期也要给缴纳社保。
第二招,如果企业协商不妥,公司依然是不给缴纳社保,接下来就可以进行劳动监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的人员跟公司进行协商,试用期给职工缴纳社保。一般60天内会出结果。
第三招,劳动监察协商无果后,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要求单位试用期给缴纳社保或者把试用期的社保给补缴。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
试用期社保缴纳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为了考察职工能力是否符合岗位需要而规定的时间。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向职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义务人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
如果在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应当注意记录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以便在职工离职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总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向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则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逾期不缴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有责任向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请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依然不配合,可以进行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还应该注意记录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以便在职工离职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12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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