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姓氏改母性怎么改
若想给孩子改姓,只有两个办法:
1、与对方沟通,取得对方同意,这个现实生活中比较难,但事在人为,你可以试试。
2、孩子10岁以后,他要是自己想改姓名,法律上是允许的。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具体手续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成人改名字怎么改
关于公安机关改姓名的情况,原则上成年人一般不给予更改,但出现有歧视、侮辱性的姓名时可以给予更改。针对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给予更改的,但申批程序可能要比一般的多。
如果有以下情况可能会导致你改名不成,第一你是有违法犯罪经历,第二你已经改过至少一次姓名。
准备那些材料:
1、你要写一份申请,理由就是你的名字包括谐音,对你存在有歧视和侮辱性,已经影响你的生活和工作,甚至影响你对你名字的厌恶,举例说明,你的朋友或都他人利用你名字对你进行侮辱的例证,不少于三个例子。这样就有对你现有名字对你来说存在侮辱和歧视性的说服力。要说明这也是你决定更改姓名的主要原因。
2、带上你现有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最好在你们村居委会、学校或单位出据一个证明,证明平时确实有人利用你名字的特殊性对你进行讽刺和嘲笑。
3、如果你以前有犯罪经历你要如实在申请中填写,因为你不填写也被查得出来,所以你写了就增加了你的诚信度和你对你自己以前的历史的认识太度,对你有好处。不棕这个我相信你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三、孩子上户口怎么改名字
办理出生证家长要先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名字按照家长填写的名字打印。出生证一旦打印签发任何信息不能改,医院没有改别人名字的权力。出生医学证明有三联(正页、副页、存根页),三联是一张纸的整体,不能私自裁剪,存根页是签发的医院剪下保存,副页是去上户口时派出所剪下粘贴在入户申请书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粘贴处上由派出所保存,所以户口本的名字应以出生证的名字为准,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不影响出生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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