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时间:2023-04-15 10:30:50 1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根据司法解释的第18条,醉酒驾驶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应该说司法解释采取了一种比较合理的折衷做法,首先明确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体现了交强险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救助的立法目的;同时又明确由侵权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体现了对侵权行为的制裁。

二、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车肇事的民事责任

酒驾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酒驾作了禁止性的规定,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在做出责任认定时,是否饮酒驾驶也是衡量事故责任的重要指标。

醉驾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国家的有关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自己不需要积极的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这样自己的责任确定才不会出错,因此有关的当事人在案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应该主动进行报警,减缓自己的责任追究,降低损失。

三、酒后驾驶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简要案情】

去年5月23日下午,镜湖区某单位职工王某某驾驶一辆轿车载着同学赵某、章某某,到芜湖县湾沚镇参加同学聚会,晚间就餐时王某某饮用了2两白酒和1瓶啤酒。当日21时50分,王某某驾驶轿车载着同学赵某、章某某沿芜屯快速通道返回市区,途经安徽工程科技学院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撞到道路北侧的隔离花坛,造成车辆严重受损、赵某和章某某受伤。

【案例评析】

本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事故处理大队也因此认定王某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时,对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事故处理大队依法作出罚款300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决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酒驾 最新知识
针对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