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如何公示
时间:2023-08-08 22:50:12 2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租房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需要公示细节部分如下:

第十七条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第十九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条

对轮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应当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如何管理廉租房

(1)加大对政府参与监督力度,保证廉租房制度的实施。廉租房制度浓厚的保障色彩决定了政府在廉租房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其主体地位意味着两点一是政府必须积极的参与,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为己任,认真履行其主体地位。因此必须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将廉租房制度作为考核其地方政绩的一部分:二是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来完全解决廉租房问题。地方政府一方面利用其对土地所有权的控制,通过优惠条件与开发商、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完成廉租房建设,同时对廉租房地段进行控制,避免廉租房集中建设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的形式实现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补贴,防止贫富差距的拉大,实现社会公平。

(2)不断完善实物配租退出机制。各地政府要建立动态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统计和调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完善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和退出机制。对廉租房保障对象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用更加灵活多样的手段建立、完善廉租房租赁管理体系。要切实加大审核力度,联合社区、街道、民政部门等,每年对廉租房住户进行审核,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政府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增加其造血功能,促使其到市场上去租房,打破在廉租房保障过程中的“终身制”现象。对确实不愿意搬出的住户,可以考虑将廉租住房市场化,以市场价格出售给租住户,政府可以利用这些售房资金继续修建廉租住房。同时,进一步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他人瞒报收入的行为,将个人收入纳入社会监督网络。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一旦发现虚报收入,通过非法渠道租住廉租房的,要严厉惩罚,并与个人信用挂钩,记入个人档案。通过完善可行的退出机制,让更多真正有困难的家庭居有其所,从而确保廉租住房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国有资产的有序使用。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
    更新时间:2024-01-14 10:45:19
查看廉租房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廉租房 最新知识
针对廉租房如何公示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廉租房如何公示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