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缴费基数2022最新标准如下:
基数新标准: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12元;
2、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其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3、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5、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费率调整:
1、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12元;
3、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率由2%调整为1%,职工缴费费率保持1%不变。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个人也要缴纳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与非农业户籍人员相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也需按照上述比例参加失业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苏州市社保缴费基数
1、2018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96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30元/月。
2、2018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9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3、2018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9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21900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800元。
4、2018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8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5、2017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7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113250(9438元/月)。
6、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8年4月1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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