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居民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尚无做出新的调整,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经执行了有两年时间。有关工作人员告诉,唐山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尚不支持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在一年以上;
(3)提出申请日前一年内夫妻双方均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4)购买合法的住房,并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5)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6)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良好;
(7)申请贷款住房座落在唐山行政区域内或与唐山市签有贷款协议的城市。
2、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1)正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还清不满一年;
(2)住房公积金账户处在封存、待转、待兑状态;
(3)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满一年;
(4)未经批准缴存比例低于单位、个人各5%的;
(5)申请人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在三个月以上;
(6)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的;
(7)按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8)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的二手房;
(9)借款人与共有人不是夫妻关系也不是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共有人为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
(10)借款人所购住房为第三套住房。
办理场所:各分中心、管理部
办理要件:
1、商品房
(1)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薄、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不动产专用发票;
(4)个人信用报告;
(5)住房公积金卡;
(6)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存量住房(二手房)
(1)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薄、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房地产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
(3)评估报告;
(4)过户后的产权证、土地证;
(5)首付款凭证;
(6)个人信用报告;
(7)住房公积金卡;
(8)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薄、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
(3)个人信用报告;
(4)住房公积金卡;
(5)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资料—中心审核(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政策提示:
*贷款额度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40万。
(1)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首付为20%,90平方米以上首付为30%;
(2)二手房,1990年以前的(包括1990年)首付为50%,1990年以后的首付为30%;
(3)职工购房为第二套的首付为60%。
(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有或曾经有过房产及购房贷款都认定为有住房。)
*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借款人还贷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必须以万元为单位进行偿还。
办理场所:各分中心、管理部
办理要件:
(1)借款人身份证;
(2)借款合同;
(3)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资料—中心审核—职工到银行存入提前还款金额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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