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到行为者因醉酒状态而驱动机动车辆的相关案件,已经进行了二次审判并且做出了相应的判决。
然而,如果当事人对该判决持有不同意见且无法接受的话,他们有权向上一级的法院提起申诉,或者向上一级的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检察院对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由于此类情况属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例如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法律上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根据相关规定,涉案人员有可能会面临拘役以及罚款等严厉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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