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条件
参保人已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无欠缴社保费
转移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移流程
1、窗口办理
备齐资料到惠州社保局三楼业务大厅5-6号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收到新参保机构出具的接续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2、网上办理
登录惠州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在线申办
转移地点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5楼
办公电话:0752-2789300
转移时限及费用
转移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转移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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