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的材料和男方起诉的一样,不会因为性别不同,材料就不同。女方一般要准备好以下的材料,不然需要补充: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者户口本和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夫妻共同财产清单通常记载了: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内容。
离婚起诉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带的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还有其他所需的材料和证据:(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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