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
1、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元;
2、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
基本材料:
1、借款人(抵、质押人)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含未成年子女)、结婚证复印件;
2、借款人(抵、质押人)未婚的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离异未婚的同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3、借款人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申报资料第2页);
4、房产主管部门(包括户籍、购房、工作所在地)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和开具证明的收据;
5、用于现金还贷的借款人银行储蓄卡(优先借款人持有的湘潭市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工资卡、住房公积金银联卡)复印件;
6、已付首期房款收据(购期房)或契税完税证(已办理房产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湘潭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介绍,通常来说,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的信誉、贷款期限有较大关系。目前,湘潭市,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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