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什么时候提起诉讼纠纷?
1、拆迁纠纷一旦发生就可以提出诉讼请求。
若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会在纠纷发生后三年内提出诉讼请求。如果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则会在六个月内起诉。
2、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不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拆迁补偿和宅基地补偿款哪个比较多?
1、房屋拆迁补偿和宅基地补偿款,可能前者多,也有可能后者多。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1)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特定时间和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乘以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加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只要房屋属于合法建筑,那么无疑被拆迁方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如果拆迁方支付的补偿金额不合理,被拆迁方首先可以与拆迁方协商后处理纠纷,对于无法协商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起诉之前需要确定具体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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