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国内居民补领婚姻证件
办理依据:《民法典
办理条件: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申报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档案局或原登记机关出具的原始档案证明。
3、提交照片(1)补领结婚证: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2)补领离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红底照片。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收费标准:补领结婚证4.5元/本(计价[1992]249号);补领离婚证4元/本(闽价〔2001〕费223号)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办单位(部门):三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办理地址:梅列区列东街梅岭新村24幢附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联系方式:8288812821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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