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合同
所谓的法定解除合同,指的是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此情况下,因为不可抗力已经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再继续履行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合同的任何缔约方都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在此情况下,因为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已经构成违约,因此另一方当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再继续履行下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另一方当事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解除合同的权利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或法定期限内)行使,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应该及时送达对方当事人,当送达时合同的解除才能发生效力。
二、解除合同怎么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通知对方的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通知的形式包括:邮件、解除通知邮寄给对方、微信通知等。无论使用何种方式,必须确保以下事项:
1.向对方发出了解除合同的通知;
2.有明确的通知时间;
3.表明了解除合同的内容;
4.对方能够在正常情况收到该通知。
单方解除合同后的执行是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到达对方后合同就解除了,如果不通过通知的方式解除,也可以直接诉讼、仲裁解除,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还能追究违约责任吗
合同解除后还能追究违约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