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经与未完全具备“五证”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时所发生的情况,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退房申请。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房屋时,必须持有完备的“五证”,否则便构成了对法律法规的违反,购房者有权据此要求解除先前所签署的购房合同并予以退房处理。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房屋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此类合同即应视为无效。
然而,由于此种强制性规定并非导致整个民事法律行为失效的唯一原因,因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此项强制性规定仍可能不会直接导致整个交易行为被判定为无效。
此外,如果交易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此类民事法律行为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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