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遇到校园欺凌的处理办法是:向对方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对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造成的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校园欺凌是什么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高中中学小学,早在几十年前就有,近些年由于网络发达,媒体比较发达,有不少人喜欢上传社会事情,上传者多了起来,所以大家网上发现的线索就多了起来。校园暴力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僻静处。原来媒体不发达时候,校园暴力,发现超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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