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诉案件应在多长时间内立案
公诉案件应在七日内立案,人民法院收到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案件,应该在七日内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受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四)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五)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
(七)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
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二、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有什么区别
1.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的,自诉案件是由被侵害人、代理人或者其亲属提起的;
2.公诉案件的犯罪性质相对比较严重,而且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且公诉案件一经审判就难以对人们法院作出的判决进行撤诉,如果法院允许撤诉则需要查清事实再重新作出判决;而自诉的案件犯罪性质就没有那么严重,而且原告可以选择与被告人进行和解或者撤诉,如果案件不是很严重的,法院先进行调解。
3.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可以提出反诉,但是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虽然有权利提出控告但觉对不能反诉。
三、哪些案件会成为公诉案件
除法律明确规定的自诉案件外,一般的案件,都属于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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