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迁办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收费标准是怎么样
不收费
二、宿迁办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办理条件
1、货运汽车禁区通行证:无单位的由当地社区居委签章证明;载质量5吨(含)以上的货车不予受理。
2、货运汽车临时通行证:载质量5吨(含)以上的货车不予受理。
3、货运汽车禁区通行证换领续办:货运专业单位实行团体办理;普通货车通行证有效期为半年,6月份的最后10天为换领时间。自卸货车、工程车辆的准行证有效期为一个季度,每月上旬续办一次。
三、宿迁办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办理材料
1.装货单位书面申请或介绍信
2.承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3.驾驶证、上岗资格证
4.车辆保险单
5.通行证审批表
四、宿迁办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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